做文明尚礼丽园少年——早操评比条例

发布日期:2017-11-28   来源:   

上师大卢实小学生早操评比条例

一、早操时间

每天早上8:108:30(雨天、雾霾天教室内做课间操)

二、评比标准

1.  在老师带领下,各班成二路纵队,按照规定路线“保持安静、队伍整齐、精神饱满”地进出场。

2.  到操场后,每位学生找到位置成“立正姿势”站立,安静等待早操开始。

3.  “听音乐、按节奏”认真做操,做到“动作有力、精神饱满、态度端正”

4.  升国旗时,面向国旗“肃立、行注目礼、团礼及队礼”不能随意走动。

5.  早操时,学生不单独留在教室里或其他室内场馆,特殊情况需经年级组长批准。(本条由总护导老师巡视记录)

6.  班带队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出操情况,有巡视、有指导。

检 查 项 目

对 应 条 例

 

总分10

进出场

12

2

早 操

3

2

升旗

4

2

安 全

5

2

带队情况(教师管理)

6

2

三、重点检查

四、评价方式

1.  体育老师每天对各班认真做操情况进行评价,每天公布。

2.  一项不达标绿牌;二项及以上不达标黄牌。

3.  学生发展部每周跟进核查并纳入大拇指行规评比。

4.  一周有2次黄牌评价结果,学生发展部将联合体育组召开班级座谈会。

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

2017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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