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师大卢实小学生早操评比条例
一、早操时间
每天早上8:10~8:30(雨天、雾霾天教室内做课间操)
二、评比标准
1.
在老师带领下,各班成二路纵队,按照规定路线“保持安静、队伍整齐、精神饱满”地进出场。
2.
到操场后,每位学生找到位置成“立正姿势”站立,安静等待早操开始。
3.
“听音乐、按节奏”认真做操,做到“动作有力、精神饱满、态度端正”。
4.
升国旗时,面向国旗“肃立、行注目礼、团礼及队礼”不能随意走动。
5.
早操时,学生不单独留在教室里或其他室内场馆,特殊情况需经年级组长批准。(本条由总护导老师巡视记录)
6.
各
检 查 项 目 |
对 应 条 例 |
分 值 |
总分10分 |
进出场 |
第1、2条 |
2 |
|
早 操 |
第3条 |
2 |
|
升旗 |
第4条 |
2 |
|
安 全 |
第5条 |
2 |
|
带队情况(教师管理) |
第6条 |
2 |
三、重点检查
四、评价方式
1.
体育老师每天对各班认真做操情况进行评价,每天公布。
2.
一项不达标绿牌;二项及以上不达标黄牌。
3.
学生发展部每周跟进核查并纳入大拇指行规评比。
4.
一周有2次黄牌评价结果,学生发展部将联合体育组召开班级座谈会。
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
2017年10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