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电视台及小剧场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11-29   来源:   

校园电视台及小剧场使用制度

(2017——2018年度继续执行)

一、电视台(闭路电视系统)管理制度

1、 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,按时开机,按时关机,严格实行节目播放制度,严禁播放未经学校领导审批的自制节目,否则,将追究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责任。

2、  电视台的摄像设备和照相器材由专人管理,校园电视台的任何设备,均不得外借,确因需要,需经校长审批。

3、  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和乱放、乱拆、乱接线路。如没有在电视台技术人员直接指导下,擅自使用造成设备损坏和发生意外,由主管单位和本人负责。

4、  管理人员有责任加强日常管理,保持校园电视台(闭路电视系统)中心控制室的清洁卫生,设备摆放整齐划一。严禁吸烟、吐痰、吃零食。做好室内的防尘、防潮、防盗、防火工作,搞好线路和末端设备的维护工作,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

5、  电视台工作间和播出控制中心是重要机密之地,严禁非本校教师及学生进入校园电视台。制作和播出节目时更要防止闲杂人员出入。教师进入校园电视台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,并按管理人员指定的设备操作,严禁随便启用其它设备(包括安全防火设施)。严禁教师夹带非规范性软件、磁盘、光盘等进入本室使用。

6、  及时检修设备故障,对于疑难及设备损坏故障应立即联系处理,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
7、  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工作记录,做好会议及示范课的录制、编辑、播出、刻录工作,不断充实电子档案库的资源,做好宣传和使用工作,切实提高教学资源的使用率。

8、  每天下班前,要切断不使用的电源、消除火种,关好门窗等。

二、小剧场管理制度

1、  落实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,预先组织对演出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,重点做好防火、防电、防突发事件等安全保卫工作。

2、  演出期间必须保证所有的消防通道畅通。剧场无活动期间将封闭所有出入口。

3、  剧场内严禁吸烟,剧场内动用明火(包括演出用蜡烛等道具)须提前一周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。

4、  后台和演员休息场所要注意防盗和防滋扰破坏。非工作人员和非演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人前后台。

5、  观众必须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座,严格遵守剧场纪律,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。禁止吸烟,禁食带壳、带皮的零用食物。

6、  租借剧场的使用单位,在使用期间及结束后,应妥善保管自身携带物品,如有遗落、丢失,不予负责。

7、 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中控室。

8、  使用小剧场需提前一天向校长室提出申请,审批后通知电视台有关技术人员,技术人员负责音响、灯光设备的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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