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计划
(2017年)
一、指导思想
为激励和推动教职工的积极性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,现根据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,按照学校的校情,制定2017年度上师大卢实小教职工疗休养的具体实施办法 。
二、疗休养对象
三、疗休养时间分配及负责人
本轮疗休养工作分为三批完成,每年暑假组织一批老师参加,每批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人数控制在本校在编总人数的30%左右。
第二批:2017年8月5日-8月9日
领队、负责人:虞怡玲
四、疗休养行程
在教育局指定的旅行社和推荐的疗休养路线中,经学校校务会讨论决定:选择“银河旅行社”(2017年);听取工会委员建议后,本次疗休养选择赴“广东梅州”(2017年)。
五、费用说明
1.按上级规定,每次疗休养的费用不超过5000元,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。
2.若选择放弃四年一轮疗休养的教职工,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补贴。
3.若因临时有特殊情况(公假除外)放弃出行的,机票、房价差等相关损失,均由学校与教师本人协商解决。
六、具体事项
1.学校按照教职工年龄顺序安排疗休养人员,优先考虑临近退休及年长的教职工。
2.学校精心组织教职工疗休养,当年疗休养的线路、名单等在学校内部公示,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。
3.教职工的疗休养,主要是以“休养为主”。凡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要安心休养,在休养期间不发布与此行相关的微信、微博等。
4.凡参加同一批次只能安排在一个省一个疗休养居住点住宿,禁止跨省、禁止居住点调整、禁止在疗休养活动中离开团队。就餐时不上酒,不公款购买土特产。
5.禁止以货币、实物、卡券等形式发放疗休养费用,或以虚开发票套现的形式提取现金发放。
6.对于患有重大疾病、严重心肺功能障碍、精神疾病、怀孕等情况的老师,原则上不组织参加本次疗休养,待身体状况康复后再参加。长病假的教职工须征询医生意见、得到家属同意,签署“承诺书”后方可前行。
七、报名方式
学校工会委员按序依次征询教职工意见,确定疗休养人员名单。